莫让“三会”成为团团伙伙的“护身符”

日期:2015/12/14    来源:来稿刊发-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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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莫让“三会”成为团团伙伙的“护身符”

  

 近日,人民网发表题为《别让同学会老乡会庸俗化》的评论文章,文章指出,无论同学还是同乡,同门还是同宗,只要以利相交,而不是以道相交;只要只讲哥们义气,不讲党性原则,就不可能长远。别看同学会上称兄道弟,老乡会上互相攀亲,战友会上大叙经历,一旦设线画圈,搞团团伙伙,就走向了歧途,就是危险的开始。落马一个,扯出一串;放倒一个,端掉一窝。光想着一荣俱荣,殊不知一损俱损。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理解该条文,重点把握三点:一是该条规定的主体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体现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高要求;二是该条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即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该规定;三是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中央对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三会”并非一刀切,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但近年来,各种腐败呈现出塌方式现象,私搞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三会”都有直接联系,如,“山西帮”等,以同学、老乡、战友之名,拉帮结派,蝇营狗苟。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应当铭记,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绝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更应永远明白,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拉帮结派对国家危害最大。历史经验告诫我们,拉帮结派也是导致统治秩序分崩离析的最大杀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缺少权力制约,就是形成圈子的最根本。

根治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所形成的“山头主义”“团团伙伙”,要强化用人选人评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人用人激励机制,真正做到“有位才有位”,从根本上阻断和消除圈子的存在,坚决铲除其生成和做大的条件和空间。要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加强党员干部监督教育,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党内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地方集体、山头主义,发现一起坚决打掉一起。要严格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的审查力度,严禁党员干部组织成立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对领导干部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的 一律严肃处理,从源头杜绝“圈子文化”、 山头主义的出现。

作者:何康

 

(责编:WE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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