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学位委员会审议和批准重庆警察学院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增列重庆警察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专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自通知下达之日起,这两所学校和被批准专业可行使学士学位授予权。目前,我市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已达27所。 来源: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