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认识,切实将旅游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实抓好。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牢固树立旅游安全意识,真正把旅游安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领会习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 “要安全的效益,不要带血的利润”和“没安全就没有旅游”的理念贯彻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健全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市旅游局有关旅游安全通知要求,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二是立即行动,全面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按照旅游企业自查,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及相关部门组织属地检查,市旅游局进行综合督查的方式,全面开展旅游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旅游集散地、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游船、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水上、高空、高速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及游乐设施、电梯、索道、速滑、漂流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尤其要抓好夏季汛期易发事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做好气象灾害和地质险情的避灾避险工作,确保旅游安全。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强化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有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并配合交通、国土、气象、水利、卫生、环保等部门,及时发布道路交通、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健康提示等信息,做好极端天气可能引发旅游安全的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提醒旅游企业做好应急准备,引导游客规避安全风险;实施旅游景区游客限流措施,实时监控游客流量,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四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旅游安全责任。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局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部署旅游安全排查工作,专题研究工作措施,制定排查方案;要严格执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岗位和员工。 来源: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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