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将整合组建新反贪总局

日期:2015/1/22    来源:来稿刊发-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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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最高检将整合组建新反贪总局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全国检察长会议21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会上指出,经中央批准,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

  1月21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检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党中央对检察工作新要求,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和服务环境。

  曹建明会上强调,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敢于担当、依法办案,主动作为、重拳出击,特别是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线索,要深挖严查、一查到底。要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对于政府惠民资金和专项补贴申报审核、发放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要重拳出击、严肃查办。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的要求,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完善确保严格依法办案的制度机制,提升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检察机关要健全举报工作机制,开展职务犯罪举报人保护、奖励制度改革试点,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健全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等机制,防止有案不查、选择性办案。要严格依法行使侦查权,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严格依法适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切实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曹建明还表示,检察机关要把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作为办案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完善与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对国际追逃追赃重点人重点案坚持紧盯不放,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没收犯罪所得和违法所得。检察机关要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对从申诉和办案中发现可能有错误的案件,必须敢于监督、敢于纠错,始终把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

  曹建明同时表明,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最高检制定的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严禁滥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限制律师会见,坚决纠正检察环节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重点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辞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严格证明标准,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

  曹建明称,检察机关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让耐心倾听成为检察官的品质,对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羁押必要、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意见,必须及时进行审查。同时,对于最高法院已设立巡回法庭和知识产权法院,检察机关要加强相关工作研究,完善工作流程衔接和监督制度。

  曹建明指出,为适应新的任务要求,经中央批准,最高检决定将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最高检关于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以进一步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国新闻网

(责编:WEB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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